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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车撞了人,到底该不该垫付医药费?

2020-12-30 2446 ℃

最近有位车主遇到一个麻烦事,打来电话咨询,事情经过如下:自己的车被追尾导致车上老人受伤,经交警调解,两人决定私了。受伤老人住院之后肇事者一直未出面,也未垫付医药费,老人出院后,肇事者一方的保险公司提出了赔付方案,受害方觉得赔付太少不认可,保险公司提出可以上诉处理。受害方现在想约肇事方再谈赔付事宜,但是一直联系不上,这该怎么办呢?

这个事件就是极其典型的事故扯皮事件,就目前情况来说受害方已经失去了主动权,只能接受保险公司的赔付方案。换句话来说,肇事方是绝对的老司机,事后人不露面,一切问题交给保险公司处理,处理方式合法,避免了自身很多麻烦。

辣么,问题来啦,如果我们开车上路出了交通事故致人受伤,到底该不该垫付医药费?正确的处理流程是什么?这篇文章就来给大家详细解答。

该不该垫付医药费?

如果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,首先不要惊慌,如果有人受伤,应该先打120急救电话,再打110报警电话,再联系保险公司原地拍照留证,等待救援即可。那么伤者的医药费由谁来付呢?车主应垫付伤者医药费吗?

垫付还是不垫付,这是一个直击灵魂的问题。如果垫付,车主可能会承担很多不必要的风险(垫付有风险,扯皮两行泪),如果不垫付,可能会耽误对方病情。小编觉得,开车不小心撞到了人,不管责任在谁,都不建议垫付医药费。

法律如何界定?

根据关于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问题,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,即车主并不存在法定的垫付义务,也就是说车主不给垫付医药费并不犯法。

而且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,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。但是,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,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,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。

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,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,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。

简单来说,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垫付医药费,而且咱们有保险,遇到任何问题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,保险公司会搞定一切。盲目垫付医药费要不回来,甚至被讹钱的情况不在少数。

万一垫付,怎么办?

很多车主由于经历太少,或出于不安和愧疚自行垫付了医药费,应该保存好垫付收据,事后可以找保险公司报销。

如果车主不是主责,却垫付了医药费,对方又不愿意退还医药费,将会非常麻烦,只有走法律程序解决。

总结

总的来说,万一开车撞了人,不要盲目垫付医药费,一切问题交给保险公司全权处理,更不要与对方私了,也不要私下答应对方的任何要求,所有问题放在台面上解决,对双方都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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